一直以來我有一個不借名人而名己的原則,無論是達官顯要還是社會精英,我倒也認識幾個人,賈平凹還算不上是頂尖。但是,我從來沒有把他們拿出來以抬高自己的身價,更沒有像跟屁蟲似的去和他們討近乎。我以為這不只是一個人個性格特點的體現,而是其人格尊嚴的被尊重。能否被社會大眾真正認可,那要靠自己的真本事。因此,我極少寫一些有關賈平凹的文章,更不要說寫一本書。尤其是在《廢都》剛剛出版后,各種各樣關于賈平凹的文章傾巢而出,我都沒有在其中湊熱鬧。1994年,湖南省一個雜志不知從什么渠道了解到我是賈平凹一位不同尋常的朋友,以當時千字200元的高稿酬約我寫賈平凹,聲言字數越多越好,都被我婉言謝絕了。2010年《廢都》開禁再版后,一些專門研究賈平凹的機構搜尋有關《廢都》的各種信息,發現賈平凹寫作《廢都》過程中的耀縣桃曲坡水庫、大荔縣鄧莊和戶縣李連成處三個地方,唯獨大荔縣一段竟沒有當事者一篇文章見諸報刊。
在眾多賈平凹紀實文學作者中,太白文藝出版社的孫見喜應當說獨樹一幟。作為賈平凹早年的摯友和鄉黨,孫見喜最早用紀實的手法把賈平凹介紹給了廣大讀者。為一個尚健在的人樹碑立傳就已經冒著風險,而當時的賈平凹剛剛人到中年,就以傳記的筆法展示其生活與創作經歷,所要冒的風險更大。但是孫見喜成功了,相繼出版的《賈平凹之謎》、《怪才賈平凹》和《鬼才賈平凹》等,受到了讀者的廣泛好評。人們從孫見喜作品中,知道了賈平凹有一個貌美的妻子和幸福的家庭,知道了賈平凹那些充滿傳奇色彩的愛情故事,這種文學界少有的愛情佳話,成為賈平凹早年間堅持創作并獲得成功的重要支柱;特別是使大家認知了一個從大山深處走出來充滿了才氣的作家,無論是怪才、鬼才,都似乎是當今中國文壇佼佼者。
1986年,陜西人民出版社主辦的大型文學雙月刊《文學家》,發表了孫見喜一篇有關賈平凹的紀實文章,幾年后惹出官司。這場官司 與長篇小說《廢都》中貫穿全書的周敏在《西京雜志》上發表關于方之蝶文章而引起的官司相仿,其實這就是《廢都》創作構架靈感的原始素材。孫見喜文章寫到賈平凹大學畢業后分配到陜西人民出版社工作,期間與一位未婚女同事似有曖昧之情。這位女同事與賈平凹是西北大學同學,曾被稱為校花,長得十分漂亮,上學期間就是眾多男生追逐的對象。后來這位女同事嫁給了一位省級部門干部,多年后這位女同事的丈夫一天偶爾翻閱到孫見喜這篇文章,想到賈平凹在陜西人民出版社工作時,僅有愛人馬文革一人為未婚女青年,而且與賈平凹有過多次共同工作的經歷,關系也可談得上密切,于是便質問馬文革是否曾與賈平凹有染?此時馬文革已任職某出版社領導,斷然予以否認。為了證明自己清白,馬文革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訴至法庭,陜西人民出版社為第一被告,作者孫見喜為第二被告,主人公賈平凹為第三被告。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敗訴,上訴至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司打了好多年不了了之。
一向膽小怕事的賈平凹脫不了干系,為了這件事被法院折騰來折騰去,搞得身心極為疲憊。按說馬文革訴侵害名譽權一案,如果確系孫見喜胡寫,應訴時賈平凹不承認文章中寫的那樣對孫見喜講過,那么責任就在作者和出版社,與賈平凹無關。但是賈平凹的為人和性格,即使真的沒有那樣講,也不會把責任都推給孫見喜。再說,那就純粹成了孫見喜無中生有,連原告都無需提供任何證據即可勝訴。共同承擔責任,則誰都可能沒有責任,因為是否失實很難說得清,屬實和失實都拿不出有力證據。民事訴訟案件要求誰起訴誰舉證,馬文革怎樣才能證明自己是完全無辜的呢?共同應對也許是高人指點,二審法院不了了之是最佳結果。可是,最終受傷害的卻是賈平凹,屬實和失實都是賈平凹的錯,官司無論輸贏對于賈平凹來說都不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