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王 維)柞水縣自2014年秋季起在全縣范圍內實施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對在同一所公辦學校已任教滿6年或無2年以上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城區教師,實行輪崗制。
據了解,此次輪崗交流教師主要從全縣辦學水平較高,教育質量較好的城區及干佑河沿線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最少選派20名教師,向金井河和社川河流域學校流動;各鎮中心校教師向轄區基層學校流動;基層學校教師在本鎮范圍內流動,輪崗交流時間為3年。輪崗交流對象包括:本人自愿申請輪崗交流的教師;無2年以上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城區教師;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的教師;無2所以上學校工作經歷的教師;離職進修畢業后返回教育系統的教師,且選派的教師具有指導年輕教師的能力。
為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到山區和農村中小學校任教,該縣將在福利待遇、人事關系、職務晉升、評優樹模和選拔任用等方面對輪崗交流教師進行政策傾斜,對于交流工作期間業績突出的優秀教師,將按照國家有關教師獎勵的規定予以表彰獎勵。該縣教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輪崗交流將是該縣教師流動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