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去年10月下發以來,上市公司掀起獨立董事離職潮,有關輿論媒體和公眾對此多有關注。日前,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問到有不少上市公司仍然存在退休黨政領導干部擔任獨立董事的現象,還有一些退休黨政領導干部采用“曲線”策略擔任獨立董事。這位負責人回答說,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仍然存在退休黨政領導干部擔任獨立董事的現象,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并非一概不允許,按照《意見》規定,黨政領導干部退(離)休后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以外的企業兼任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或者經過三年的“冷凍期”后,到相關企業擔任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只要不取酬且符合規定,是可以的。其次,目前還有一些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干部,雖然已經明確要進行清理,本人也已提出辭呈,但由于正在等待企業履行相關免職程序,因此目前尚未辦理完畢免職手續。
對于一些退休黨政領導干部通過進協會、入高校、立名目等辦法,采用“曲線”策略擔任獨立董事的情況,《意見》規定是明確的,只要是退休黨政領導干部,不管其退休后在協會或高校擔任什么職務,都應該嚴格按照《意見》規定執行,都不能違規在企業兼職。因此,黨政領導干部進協會、入高校、立名目,并不能規避《意見》,所謂的“曲線”策略是不奏效的。
在談到下一步對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還將有什么具體舉措時,他回答說,首先,還是要嚴格執行《意見》規定,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律不得在企業兼職;退(離)休的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必須符合規定并經過嚴格審批,且不得領取報酬和各種名目的補貼;上市公司按規定必須支付的報酬,黨政領導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在企業兼職的干部每年年底要將履職情況、是否取酬、職務消費和報銷有關工作費用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其次,要繼續嚴格抓好跟蹤落實,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分級負責,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該清理的要落實到位,及時辦理完免職手續,確保善始善終、善作善成。第三,對黨政領導干部隱瞞其在企業違規兼職、違規取酬,或有意拖延不按規定予以清理的,一旦發現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