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市人社局與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9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對在本市參保繳費,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職工個人應繳部分按時繳納
本次緩繳政策適用于相關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另外,在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也可以參照企業辦法緩繳三項社保費。
符合緩繳資格的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
符合條件單位今起網上申請
參保單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請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請從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6月至10月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且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符合緩繳資格的參保單位,可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市人社局官方網站(http://rsj.beijing.gov/),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塊中提交緩繳申請,閱讀并同意緩繳協議,承諾依據協議約定執行。
現有信息無法滿足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參保單位,可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塊承諾所屬行業分類,自承諾當月起即可享受緩繳政策。經核查參保單位確實不符合緩繳資格的,未按時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緩繳費款須在年底前繳清
申請緩繳的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愿提前結束緩繳,也可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最遲應于2022年12月25日前繳清。逾期未繳的,從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將按規定對緩繳的三項社保費加收滯納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緩繳的社保費,參保職工緩繳期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將如實記錄為補繳或斷繳。
緩繳期間,參保單位如發生職工申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或申請轉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關系等事項,由參保單位將緩繳的三項社保費為職工一次性足額繳納,職工即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或辦理關系轉移手續。
如有參保單位在緩繳期間依法注銷,也要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社保費,再按相關流程辦理。
小提示
為確保參保單位可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的征收期限,調整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復原來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時間安排。本報記者 代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