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國家醫保局:新冠肺炎治療用藥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范圍
中新社北京8月18日電 時隔一年,中國國家醫保目錄再次啟動調整。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發文指出,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的包括: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等。
根據7月底出爐的國家醫保局“1號令”——《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中國建立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該暫行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日發布的《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明確,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的包括: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20年8月17日(含,下同)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等。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醫保局出臺“兩個確保”政策,對確診和疑似患者全部實行先救治、后結算。截至7月19日,全國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醫保結算13.55萬人次,涉及醫療費用18.47億元(人民幣,下同),醫保支付12.32億元,支付比例達到67%。
專家指出,醫保目錄調整擬將與新冠肺炎相關的治療用藥納入新增范圍,將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提供重要支撐。
國家醫療保障局表示,將于2020年11月至12月公布藥品目錄調整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