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9日電 (記者 張子揚)全國掃黑辦19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發布廣東陳永森案等4起壟斷行業領域的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件。
據廣東省政法委書記張虎介紹,陳永森涉黑案于2018年3月12日收網,2020年5月28日在深圳市中院一審宣判。陳永森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另有2人被判處死緩,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余7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全案判處罰金1.45億元人民幣。該案創造了深圳掃黑除惡案件中刑拘人數、公訴人數、涉黑判決人數、查處“保護傘”人數、判處罰金數最多等多個第一。
張虎稱,陳永森涉黑組織成員多達上百人,長期盤踞深圳福永街道一帶,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涉嫌實施參與百余起違法犯罪案件。
該案一是具有境外黑社會背景。自上世紀90年代初,陳永森在陳錫波(香港黑社會組織“新義安”成員,國際紅色通緝令緝捕對象)的扶持下,在深圳福永、沙井街道轄區內,參照“新義安”黑社會組織模式發展黑道勢力,逐步形成涉黑組織。
二是組織嚴密、成員眾多。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壯大,逐步建立起骨干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涉黑組織,其中,骨干成員7人、積極參與者12人、一般參與者近100人。
三是逞兇斗狠手段兇殘。該組織初期通過與其他幫派火拼確立江湖地位,進而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爭奪利益、擴充勢力,累計造成8人死亡、3人重傷、15人輕傷和大量公私財產損失。
四是“以商養黑、以黑護商”。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經營娛樂場所、行業壟斷等方式聚斂財富后,逐步演化為利用財富及影響力參股經營公司、開發房地產謀取巨額經濟利益的“高級黑”,獲利方式從“違法性斂財”轉化為“投資性斂財”。
五是稱霸一方危害極大。該組織拉攏腐蝕當地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為其項目開發和違法犯罪提供幫助和庇護,在福永、沙井街道一帶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群眾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
據知,該案共查處涉嫌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34人,其中立案27人(局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9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