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9月7日電(記者范春生)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近日召開第一次懲戒工作會議,對全省22名法官、檢察官懲戒事項進行審議并票決,最終確定對18名法官、檢察官提出懲戒意見。
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成立于2016年8月。4年來,該委員會完善懲戒工作制度,加強自身建設,為懲戒制度的實質性推開打下堅實基礎。此間,《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辦法(試行)》出臺,還建立了法院、檢察院系統監督發現機制、各級黨委政法委懲戒事項評估機制和省委政法委統籌協作機制,進一步規范了懲戒事項,擴大了懲戒線索來源。
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被提出懲戒意見的18名法官、檢察官,主要是因為辦了瑕疵案,或違反了辦案紀律、廉潔紀律,并有充分的事實及材料等佐證。為確保懲戒工作客觀、公正、準確,懲戒工作會議采取逐人審議、表決的方式進行,與會委員充分發表意見,最后進行票決。
懲戒工作會后,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需要在30日內落實懲戒意見并進行結果報備,由懲戒委員會秘書處對懲戒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對落實懲戒意見不到位的,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進行問責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