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這十年)張春林: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有效保障
中新社烏魯木齊8月28日電 (茍繼鵬)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中國這十年·新疆”主題新聞發布會在新疆人民會堂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張春林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新疆全面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動依法受到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
張春林說,在新疆,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各族民眾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信教或不信教、信仰這種宗教或那種宗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選擇。信教民眾在宗教活動場所內以及按照宗教習慣在自己家里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均受到法律保護。
張春林稱,新疆不斷拓寬信教民眾獲得宗教知識的途徑,已翻譯出版發行漢、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等多種文字的宗教經典書籍。此外,還持續改善宗教活動場所設施條件,清真寺、道觀、寺廟、教堂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依法得到有效保護。
據他介紹,新疆還健全完善伊斯蘭教教職人員培養體系,政府出資2億多元人民幣建設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新校區,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還新建了伊犁、昌吉、吐魯番、和田等8所分院,形成了以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為中心、各分院為支撐的教育培養體系。
他說:“按照‘定向定量按需培養’原則,圍繞需求編制培養計劃,確定培養目標,陸續培養了一批較高素質的伊斯蘭教人才,充分保障了全區伊斯蘭教健康有序傳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