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玉廣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玉廣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玉廣利用擔任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遼源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二級巡視員、黨組成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行政事項審批、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