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8日電 最高檢8日召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在會上,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表示,最高檢在總結行政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基礎上,聚焦企業在產權保護、社會信用、監管執法等重點領域的“堵點”問題,扎實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截至2024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企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2萬余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5億余元。
一是加強涉企行政訴訟和執行監督,依法平等保護產權。依法辦理涉企征收補償、賠償案件,保護企業財產權益。最高檢發布典型案例,指導高質效辦好涉企房屋與土地征收、違建拆除、環境資源整治等行政賠償訴訟監督案件。加強對法院違法執行企業標的、錯誤適用司法強制措施、超額凍結扣押企業賬戶資金等執行活動監督,防止企業因不當強制執行陷入生產經營困境。湖南省張家界市檢察機關針對法院違法凍結涉案企業財產2.8億余元的訴訟執行行為,監督法院解除被凍結賬戶,及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廣東省深圳市檢察機關通過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非訴執行類案監督,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處理64件被法院裁定不準予執行的案件,形成《關于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開展檢察監督工作的報告》,向市委依法治市辦專項報告,促進系統治理。上海、福建等地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成果行刑互認,將合規整改作為建議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重要考量因素,以行刑反向銜接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二是加大對“小過重罰”等問題的監督。最高檢發布涉企行政處罰檢察監督典型案例,指導正確適用部門法與行政處罰法,部門法最低處罰明顯與違法情節不成比例的情況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校準,推動落實“過罰相當”原則。推廣浙江省象山縣檢察院督促執法機關糾正“小過重罰”大數據模型和江西省贛州市檢察院餐飲類行政處罰大數據監督模型,指導各地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辦理案件200余件,促進“小過重罰”綜合治理。凝聚“過罰相當”執法司法共識,推動統一執法監督與行政訴訟法律適用標準。河南省檢察院與法院、市場監管部門出臺會議紀要,明確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法律適用標準。福建省檢察院會同法院、市場監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出臺會議紀要,統一“三小”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減輕處罰裁量標準。
三是推動解決企業在社會信用領域面臨的難點問題。針對“新官不理舊賬”,依托“府檢聯動”機制,開展失信違約等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以監督促政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安徽省檢察機關與省政府聯合開展促進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督查監督,今年推動兌付金額1億余元,保護經營主體信賴利益。對法院錯列失信被執行人、未及時修復信用、法定代表人被錯誤限制高消費等違法執行行為開展監督,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對涉企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不及時、未依法恢復企業信用等行政機關適用信用懲戒措施不當開展監督。江蘇省南通市檢察機關構建涉企信用修復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模型,2023年以來,督促法院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費1300余件,屏蔽失信人員名單230余件,并建立終結本次執行案件已履行義務人階段性“信用修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