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上海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海瑜、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陜西省府谷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乃延決定逮捕。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海瑜決定逮捕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上海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海瑜涉嫌受賄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海瑜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邊祥慧決定逮捕
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邊祥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王乃延決定逮捕
陜西省府谷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乃延(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陜西省榆林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陜西省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乃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