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水利部微信公眾號消息,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試點以來,各級稅務部門會同財政、水利部門累計開展宣傳輔導40余萬戶次,引導納稅人自主合規申報,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逐步形成“稅務征管、水利協作、自主申報、信息共享”征管模式,有力確保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后首個季度征期平穩運行,提升了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在多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重點調控領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通過對取用地下水、特種取用水從高確定稅額,發揮稅收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了企業優化用水結構、節約集約用水。新試點地區地下水、特種行業取用水量分別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二是取水許可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試點政策規定,對未經批準擅自取用水的從高征稅,推動新試點地區0.35萬戶此前無證取水的納稅人完成申報,其中0.27萬戶納稅人主動申領取水許可證。同時,通過加強納稅人識別,新試點地區水資源稅申報戶數達8.7萬戶,較改革前水資源費繳費戶數增加1.3萬戶,增長18%。
三是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合理下降。對服務民生的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在取水環節允許其按一定比例扣除其合理損耗,降低水資源稅計稅基數,推動新試點地區相關企業較去年季均稅負下降8.7%,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今年一季度,全國共實現水資源稅收入104億元,其中新試點的21個省份收入43.5億元,剔除水力發電季節性變化等因素,較改革前的2024年季均水資源費收入增長16.4%。
下一步,水利部將持續與財政部、稅務總局密切合作配合,加強試點跟蹤,把水資源費改稅與水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取用水管理、用水統計調查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稅收剛性作用,提升水資源監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