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8日從水利部了解到,為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切實加強河湖生態流量管理,持續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水利部近日會同相關部門印發實施《河湖生態流量管理辦法(試行)》。
管理辦法對生態流量管理部門職責、管控指標確定、泄放與調度、監測與預警、監督評估等5方面作了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
圍繞強化部門協作,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水行政、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能源主管部門河湖和水工程生態流量管理職責,強化了各級河長湖長在推進河湖生態流量管理的職責和作用。
對于嚴格泄放和調度管理,管理辦法基于生態流量管理實際,從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制定、水資源調度管理、水工程泄放管理、泄放設施建設和改造、取用水管理等方面,明確了落實生態流量保障的具體措施和管理要求。
此外,聚焦嚴格目標確定與調整、健全監測預警體系等方面,管理辦法還提出分級組織開展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工作、加強河湖生態流量監測體系建設。針對生態流量不達標、保障措施未落實等問題,管理辦法從問題核實、限期整改、執法檢查和保障評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記者魏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