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人民法院龍駒法庭探索基層司法實踐新路徑
本報通訊員 李從熇 蘇艷玲
位于丹鳳縣城區的龍駒法庭,轄區覆蓋24個行政村、16個社區,服務約12萬群眾。面對轄區矛盾類型復雜、治理難度大的現狀,龍駒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深化“一法庭一特色”,為基層社會治理貢獻司法力量。2024年以來,龍駒法庭審結民商事案件271件,其中調解案件236件,調解率達87.08%,且無發回改判案件;執結案件57件;訴前化解矛盾糾紛220件,履行到位率高達92%。
做實“一體化”辦案模式
“蘇法官,真是太感謝你了,我的8000元工程款終于拿到手了,這下可以安心過年啦。”當事人老李滿臉笑容地向準備下鄉辦案的龍駒法庭庭長蘇艷玲表達感激。“老李啊,你把錢拿到了就好,我們法院辦案不僅是要做出判決,而且要確保履行到位。”蘇艷玲眼神堅定地回應。“法院確實是給群眾辦實事,這8000元我都要了6年多,幸虧法庭用了財產保全這一招,對方才按照約定時間給我付了錢。”老李邊說邊豎起大拇指。
近年來,龍駒法庭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堅持“立審執”一體化思維,推動更多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在立案環節,推行“先行調解+訴訟保全”雙軌機制,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實現簡案“快立、快調、快結”。同時,暢通線上線下立案渠道,主動向當事人發放《財產保全告知書》,以保促調、以保促審、以保促執,切實落實“公正與效率”。自去年以來,民事案件調解率提升30%,履行到位率達90%。
在審判環節,龍駒法庭建立案件質量動態監管體系,通過專業法官會議、類案強制檢索、三級評查制度,確保裁判尺度統一。創新“閱核+競賽”模式,定期開展優秀裁判文書評選、庭審技能比武,推動文書規范化,服判息訴率同比提升12%,群眾滿意度達98%。在執行環節,構建“執前督促+網格協作”機制,向當事人送達《自動履行義務提示書》,通過執前督促提醒、法律釋明、后果警示,提高裁判文書自動履行率。針對涉民生案件,聯合勞動監察部門設立“農民工維權服務站”,借助賬戶資金預管控、司法確認快速通道,執行到位金額38萬多元,同比增長45%,涉農民工案件執行周期縮短至15天。
織密“兩張網”凝聚合力
“老張,這下在法庭蘇庭長和社區田主任的共同見證下,咱倆現場劃清界限,以后再也不為這堵墻鬧心了。”“咱倆幾十年的老鄰居啊,老林,沒想到你把我告到法庭,幸虧蘇庭長替咱們考慮,讓咱一人占半磚墻,也不影響咱蓋房子。”這是林某與張某排除妨害糾紛案在訴前通過“法庭+村組”化解后,兩位當事人的對話。林某與張某系縣城老街道鄰居,因早年共有的一堵墻在蓋房時產生界限爭執。林某訴至法庭后,蘇艷玲考慮到雙方鄰里關系,立即聯系丹江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兼調解員田煒,組織雙方現場商議,最終當場劃清界限,簽訂和解協議,實現案結事了。
針對轄區矛盾糾紛高發問題,龍駒法庭著力織密兩張網。一方面,建好基層調解組織“共治網”,構建“街道—法庭—社區—網格”四級治理架構,制定《調解平臺“三進”實施意見》。在轄區街道設“法務庭”、村(社區)設“微法庭”,配備法官并建立微信群,將矛盾糾紛排查作為基礎性、日常性工作。建立矛盾信息會商研判“四個一”工作機制:每月到重點村摸排一次,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半年開展一次法律指導,每年組織一次集中測試考核,協助各村集中化解矛盾。
另一方面,建立行業部門“共享網”,聯合多部門制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聯動機制意見,成立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聯合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打造調解工作室,重點在訴前化解勞務合同類糾紛;與縣工商聯“庭商”協作,重點化解合同類糾紛,倡導誠信經營,助力企業發展;聯合城建局、房管局建立房地產糾紛聯動機制,互通信息,為物業糾紛和房屋類糾紛提供法律指導,規范涉訴行為。2024年冬季,龍駒寨街道花廟夜市80多名攤主因經營淡季要求集體退租,龍駒法庭提前介入,聯合城建、房管等部門對攤主集體釋法明理,最終攤主放棄起訴繼續經營,成功避免矛盾糾紛擴大。
激活“三協同”解紛動能
“一是由村上王主任組織人員將這棵榆樹砍掉,小劉不能阻擋。二是老劉叔的財產補償3萬元由街道解決,具體與街道政法委員楊主任聯系。雙方不得再因此事產生糾紛。”蘇艷玲宣讀協議內容后,老劉叔和小劉均表示同意,并在協議書上按下手印。“真是太感謝了法庭了,終于把這事解決了。”楊主任長舒一口氣向蘇艷玲說道。
劉家河社區80多歲的老劉叔是老信訪戶,因侄子小劉家榆樹壓垮其老房,要求砍樹并賠償財產損失。小劉認為自家榆樹生長在前,劉老漢蓋房在后,堅決不同意砍樹并賠償損失。街道政法委員楊主任及村委會王主任多次調解無果,聯系法庭共同參與調解。經過勘查現場、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商討對策,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龍駒法庭通過“三協同”激活解紛動能。協同基層力量,延伸司法觸角,在鎮黨委領導下,組建“1名法官+3名調解員+N名網格員”的“1+3+N”解紛團隊。建立信息互通、聯合調解、風險預警三項機制,發揮“三員”人熟地熟事熟的特點,深度參與案件庭審、訴中調解、判后答疑,實現矛盾糾紛“前瞻治理、前端化解”。強化部門聯動,法庭每月向街道領導匯報工作,定期發布《矛盾糾紛態勢分析報告》,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常態化參加街道組織的社會治理、信訪工作會議等,主動參與信訪案件及矛盾糾紛處理;帶案下鄉,與村干部溝通,分析矛盾糾紛處理情況,形成“我們幫他+他幫我們”互補格局。
協同駐庭資源,專業力量賦能,線上邀請基層治理單位入駐調解平臺,線下聘請特邀調解員駐庭調解。制定《特邀調解員參與案件獎補辦法》,摸排轄區調解能手,將有威望、善調解的非人民陪審員納入特邀調解員隊伍,并定期培訓法律知識,使其成為法庭解紛的得力幫手。協同部門職能,跨域聯動增效,與金融、物業、勞動等行業部門建立聯動機制,針對糾紛較多領域確定聯絡人,對轄區群體性糾紛做到“及時對接、及時溫控、及時實質化解”。
調紛爭于萌芽,化矛盾于未然。龍駒法庭通過做實“一體化”、織密“兩張網”、激活“三協同”的“123”工作機制,實現調解成功率上升、自動履行率上升、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訴訟增量下降、執行成本下降、信訪量大幅下降的“三升三降”效果,為基層社會治理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