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5日電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下午,瓊瑤起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北京三中院)開庭宣判,判定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宮》的復制、發行和傳播,于正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自此,這場持續8個多月的“維權之戰”告一段落。
4月15日,瓊瑤發表長微博舉報于正編劇的《宮鎖連城》抄襲其著作《梅花烙》。隨著事件發酵,5月28日,瓊瑤對于正等5方提起訴訟,正式走上法律維權道路,引來極大關注。12月5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后,國內109位編劇簽署聯合聲明,聲援瓊瑤,呼吁保護原創,并稱“拭目以待法律對此做出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