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據銀保監會7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管控資金流向,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償還貸款、投資等領域,嚴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準確監測和管控信用卡資金實際用途。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償還貸款、投資等領域,嚴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
銀行業金融機構、收單機構、清算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對套現、盜刷等異常用卡行為和非法資金交易的監測分析和攔截機制,對可疑信用卡、可疑交易依法采取管控措施,持續有效防控套現、欺詐風險,防范信用卡被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完整記錄、保存信用卡交易等信息,并持續滿足我國境內金融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司法機關調查取證的要求。
收單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要求準確標識交易信息,向清算機構完整上送并傳輸至發卡銀行業金融機構,便利發卡銀行業金融機構識別與判斷風險,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可得交易信息,向客戶完整、準確展示交易信息,收到的交易信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當審慎評估并采取必要風險防范措施。清算機構應當按規定制定完善跨機構支付業務報文規則,并對存在漏報、錯報、偽造交易信息等行為的成員機構采取必要措施。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時間、交易國別、境內外交易標識、交易地點(包括網絡交易平臺名稱)、交易金額、交易類型和商戶名稱及類別等真實反映交易場景的必要信息。涉及個人敏感信息的,應當采取脫敏等方式進行個人信息保護。(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