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5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15日公布,中國財政部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前期,財政部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社會公眾反饋意見,財政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訂,針對突出問題,總結實踐經驗,提出制度化解決方案。同時,借鑒國際經驗,推動政府采購制度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
新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共10章125條,除總則和附則外,分章對政府采購參加人、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政府采購方式與程序、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爭議處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財政部介紹,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新增政府采購政策一章,在采購政策目標中增加支持創新、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內容,豐富各項政策目標的具體內容,明確規定政策制定主體及政策執行措施,新設政府采購安全審查制度。
同時,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健全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完善政府采購合同制度;強化采購人主體地位。簡化供應商資格條件,采用“基本條件+負面清單”的模式,規定供應商資格條件,方便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征求意見稿》還就有關條款和文字進行了修訂。
另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2020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6970.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8%,占全國財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別為10.2%和3.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