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春雷27日介紹稱,截至今年上半年,化解行政爭議9200余件,化解10年以上的陳年爭議561件,其中20年以上的陳年爭議102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身邊事,為解決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作出了檢察機關的努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27日舉行“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最高檢第三十批指導性案例。
楊春雷指出,在履行行政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一些行政案件“案結事不了、程序空轉”問題突出,反復糾纏于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立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有的還要發回重審,當事人的合法正當訴求得不到重視和滿足,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楊春雷強調,為著力解決行政案件得不到實體審理、破解“程序空轉”的難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近兩年來,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持續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積極回應人民關切,為百姓求公道、為社會消戾氣,促進案結事了政和。全國檢察機關繼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之后,今年又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活動,將常態化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持續深入推進。截至今年上半年,化解行政爭議9200余件,化解10年以上的陳年爭議561件,其中20年以上的陳年爭議102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身邊事,為解決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作出了檢察機關的努力。本批6件指導性案例,對推動各地檢察機關深入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進一步提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楊春雷表示,本批指導性案例是從各地開展專項活動期間上報的百余件優秀案例中精選出來的,分別來自重慶、江蘇、山西、山東、北京、福建等6個省市,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6件案例全部為實質性化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包括裁判結果監督、審違監督和執行監督,其中裁判結果監督類案件是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重點。這6件案例,有5件是裁判結果監督案件,1件是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
二是6件案例均為重大、復雜、影響大的案件。這6件案例所涉法律關系復雜,化解難度都很大,有的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如檢例第118號魏某等19人訴山西省某市發展和改革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檢察監督案、檢例第120號王某鳳等45人訴北京市某區某鎮政府強制拆除和行政賠償檢察監督系列案;6件案例中有4件案件由最高檢和地方檢察院領導牽頭成功化解,如檢例第116、117、118、120號,有效發揮了領導辦案“頭雁效應”。
三是體現規范性強、指導價值高的標準。這6件案例從不同側面對化解行政爭議的范圍、標準和方式等作了回應,強調檢察機關應當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綜合運用監督糾正、促成和解、公開聽證、釋法說理、司法救助等多種方式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
四是強化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綜合考慮行政訴訟監督及實質性化解案件辦理特點,在遵循一般體例和格式的前提下,在“檢察機關履職情況”部分下設案件來源、調查核實、監督意見、爭議化解等二級標題,突出相關內容,增強指導的針對性、實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