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魯暢)日前,由北京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截止時間為7月24日。
記者注意到,《條例》修改內容主要有:健全完善非機動車登記管理。包括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北京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經登記取得北京市牌證,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優化便民服務措施,推行登記網上辦理,推進行駛證電子化和電子識別芯片等信息技術的應用。按照新國標,參考生產廠家建議,設定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十年有效期。
完善非機動車通行安全規定。包括明確駕乘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乘員頭盔;完善拼改加裝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
完善停放充電規定,明確停放管理責任。包括明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供給原則以及規劃、配建的具體要求;新增道路停車設施設置管理規定。明確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的停車秩序維護要求。新增充換電設施管理相關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筑。
明確行業車輛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快遞、外賣等行業車輛專用號牌管理制度。明確使用非機動車提供快遞、外賣等服務活動相關企業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車輛信息檔案及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算法備案手續等主體責任。規定相關部門行業監管要求,授權制定快遞、外賣等行業車輛管理辦法。
此次修訂是對2018年制定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