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丁 琪)5月8日,商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深入趙川鎮,以柔性司法手段高效執結兩起合同糾紛案件,將司法為民理念貫穿執行全程,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深度融合。
這兩起案件的當事人張某與李某曾是同窗好友。2023年,張某多次在李某經營的餐廳消費,累計拖欠餐費2萬余元;此外,張某還向李某借款1.5萬元,經多次催討仍未償還。無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但張某事后并未履行承諾,李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迅速對張某的銀行賬戶及網絡資金采取凍結措施,卻發現其因涉及多起案件,名下賬戶已無可用資金。面對執行僵局,辦案法官摒棄“機械執行”思維,轉而采取“剛柔并濟”的化解策略:一方面多次聯系張某,通過釋法析理督促其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向李某如實說明張某的實際困難。得知張某需贍養年邁父母、負擔幼子長期治療費用,李某雖表示理解,卻也道出自身生活壓力。
為全面掌握案件實情,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執行干警驅車奔赴趙川鎮,深入當事人戶籍所在地開展實地調查,對李某提供的線索及張某財產狀況進行細致核查。在充分了解雙方困境后,承辦法官就地組織調解,以法理明晰責任,以情理消融對立,引導雙方換位思考。調解現場,李某回想起同窗情誼,主動提出給予寬限期;張某深受觸動,當場立下一周內還款的書面承諾,其妻子以車輛提供抵押擔保。這場因債務對峙的糾紛,在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浸潤下圓滿化解,不僅實現案結事了,更讓破裂的同窗情誼重獲生機。
此次執行實踐,彰顯了商南縣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實踐,通過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生動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