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楊 釗)近日,山陽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公安局、衛健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保局制定《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協作配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執法司法資源,形成監管合力,切實提升群眾食品藥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
《意見》明確,建立聯席會議機制,聯席會議負責研究解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重大監管問題,部署聯合執法行動,通報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推進協作配合機制的有效運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各成員單位按照規定通報日常監管、執法檢查、抽檢監測、案件辦理等信息,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建立線索移送與案件協查機制,各成員單位在監管執法過程中,發現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違法線索,應當及時移送。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證據調取等協助,確保案件順利查辦。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發現行政違法案件線索的,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按照行刑反向銜接規定,依法向行政執法機關提出檢察意見。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辦案過程中,發現有關違法行為需要移送成員單位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各成員單位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普法宣傳、監督檢查等需要檢察機關配合的,檢察機關應當大力配合;建立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協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聯合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宣傳講座、發放宣傳資料、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