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合肥5月1日電 (記者 趙強)《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條例》稱,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試驗區”)應當依法放寬外商投資領域,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據介紹,《條例》分總則、體制機制、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創新驅動發展、金融服務等九章,共65條。
在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方面,該《條例》體現平等待遇,提出自貿試驗區應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執行國家發布的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其中,負面清單以內,符合自貿試驗區發展實際的特殊投資項目,自貿試驗區可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下爭取國家的特別授權或者審批豁免;在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此外,在科研和技術服務、電信、教育等領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放寬注冊資本、投資方式等限制。
《條例》指出,自貿試驗區應當完善外商投資服務體系,提供覆蓋產業準入、設立、運營到退出的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健全外商投訴處理工作機制,依法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
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省自貿辦常務副主任劉光表示,今年一季度,安徽自貿試驗區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形成了新一批標志性建設成果。《條例》的出臺為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安徽自貿區利用外資6687萬美元,同比增長7.4倍;落戶法國圣戈班等制造業外資項目12個,落戶大眾安徽綜合實驗中心研發測試場等總部和研發中心項目15個。
《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2022年3月25日由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完)